大株主
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,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,依法行使的主要职权: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;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、监事,决定有关董事、监事的报酬事项;审议批准董事会、监事会的报告;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、决算方案;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;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;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;对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、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;修改公司章程;对公司聘用、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;审议公司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事项、各类交易事项、关联交易事项等;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;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;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批准收购公司股份方案。